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身份证;2、准生证;3、出生证明;4、出院证明原件;5、住院费用清单;6、住院费用收据;7、结婚证1
本人的身份证;2
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4
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5
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备注产前检查300400500限额支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1顺产或7个月以上引产120014001500限额支付2难产180020002100限额支付其中:剖宫产250030003100限额支付3宫外孕250030003100限额支付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650800850限额支付5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150200250限额支付生育并发症医限额500以内(含,下同)500限额支付疗费超过限额部分500-150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