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企业协议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协议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签订、履行协议的所有活动,及时防止、处理协议纠纷,增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合用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企业@@@@@省分企业及市州分企业、中国联通集团移动网络有限企业**省分企业及市州分企业、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企业@@@@分企业及市州分企业的协议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省企业法律事务部、市州分企业综合部分别为省企业、市州分企业的协议综合管理部门,承担协议综合管理工作,详细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企业协议管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三)对企业协议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四)组织编制企业原则协议文本,对省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市州分企业的有关协议进行法律审查;(五)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协议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六)对企业协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七)会同企业有关部门处理协议纠纷,参与协议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或诉讼;(八)负责建立全企业的《协议管理台帐》,负责协议的归口管理;(九)负责协议管理的考核;(十)负责协议保密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省企业和市州分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在协议会签过程中对协议商务条款进行财务审核,负责在协议生效后根据协议双方约定进行付款
第五条省企业和市州分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负责在协议会签过程中审核《廉洁保证协议书》,并对协议履行的全过程进行廉洁监督
第六条协议承接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协议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的调查;(二)详细负责所承接协议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三)负责将承接的协议及时提交给协议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提交给主管领导进行审批(重大协议必须提交给总经理审批);(四)负责协议的履行,处理履行中出现的一般问题,并及时向协议综合管理部门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