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银行账户:账号:租赁方(乙方):地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之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用途1
乙方使用甲方的租赁场地为,实际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
经营场地以甲方提供的平面分界图及乙方在现场勘察的实际状况为准,实际面积如有误差,租金不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从年月日起的租金从第年起每年递增%
租赁场地的装修期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乙方无需支付租金给甲方,但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费等以及因装修租赁的该房屋而应向甲方缴纳的其他有关费用
装修期届满次日起开始计收租金
优先权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约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与否续约由甲方决定
第三条: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的支付方式1
场地租金为元/月
租金采用“先付后使用”的方式按实行预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每期支付个月的租金
自第个月开始,提前天支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第期租金,以此类推
在协议签订的当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
(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须出具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2
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按元/实际平方米/月,水电费、垃圾费、绿化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监督
第四条:营运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及保证金1
本协议签订的同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期满时,乙方如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已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在乙方将租赁场地交回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