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董重成哈尔滨工业大学GB50019-20151GB50019-2015修订背景、原则及适用范围2GB50019-2015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736异同3GB50019-2015强制性条款4室内空气设计参数5室外气象参数的统计方法6供暖内容7绝热与防腐交流内容1GB50019-2015修订背景GB50019-2003GB50736-20122012-01-21发布2012-10-01实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GB50736-2012编制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下达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编制任务
2008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编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年12月2日在北京通过审查2012-01-21发布2012-10-01实施2012年8月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进行宣贯1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2规范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用建筑,其中包括居住建筑、办公建筑、科教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交通邮电建筑、文体集会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等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其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均应符合本规范各相关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某些特殊要求、特殊作法或特殊防护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本规范的全部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的设计,一些通用性的条文,应参照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