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协议发包人:河南省危废工程项目部(如下称“甲方”)承包人:(如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互相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签订本承包协议并共同遵守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锅炉房2、工程地点:新郑工地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所有本工程范围之内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详细的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工作内容详见对应的施工图纸、设计文献和《河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锅炉房工程预算书》
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施工总规定期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
2、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估原则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阐明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原则,误超过规定每惩罚款500元,并整改完毕后进行下道工序
乙方须完善自检制度,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隐蔽工程必须及时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不符合原则,导致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未到达双方约定的质量目的,承包单价扣10%
乙方在施工中有不听指挥、盲目蛮干现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制止并予以惩罚
3、乙方不得再将工程项目转包,若发现,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终止时,乙方在甲方的债权由甲方所有没收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规定1、甲方告知乙方进场后计算工期
乙方必须在现场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详细施工进度应当满足甲方、监理的总进度规定
2、非不可抗力影响,工期不得顺延,也不增长费用(含因顺延导致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对应顺延,但不增长费用(含因顺延导致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3、工程开、竣工日期: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