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事宜到达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场地)的位置和面积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场地)位于,使用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对出租房屋(场地)的产权来源、现实状况及有关附属设施进行了充足理解
第二条:房屋(场地)的用途乙方向甲方所租赁的房屋(场地)用途为,乙方需变化租赁用途,应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租赁期限1、乙方向甲方所租赁的房屋(场地)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元,该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转化预付前两年的租金,局限性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2、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足额交付前两年的租金,前两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元;后三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每年的租期开始时支付给甲方
其中,第三年的租金在前两年租金的年平均值基础上递增%,第四年的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第五年的租金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
第五条:其他费用1、乙方使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税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2、甲方只负责将水、电安装至总表,如波及水、电的分户安装或者其他安装事项,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交付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场地)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
2、交付当日,双方应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场地)现实状况有异议的,应立即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所租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