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的条款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的规定,但凡协议都必须经具有如下几方面的详细条款: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有关房地产购销协议的制定,目前可参照的是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颁布的《商品房购销协议(示范文本)》,必要的时候,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尤其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人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的规定,但凡协议都必须经具有如下几方面的详细条款: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有关房地产购销协议的制定,目前可参照的是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颁布的《商品房购销协议(示范文本)》,必要的时候,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尤其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人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协议关键条款细节:(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置现房时协议步在此条款中规定写明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构成部分及详细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购置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此条款应如此表述“误差在3%之内(含3%),视为正常误差,但误差部分应按实际面积在协议中规定的单价重新结算;若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约责任。”此外,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协议中写明或作为附件。(2)有关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多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环节、时间、数额等。(3)有关不可抗拒力。房产销售协议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均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根据此法,房产买卖协议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精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原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步也不能把应当估计到而没有估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原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协议步,应尤其注意“不可抗力”在协议中是怎样界定的。(4)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协议步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规定写进协议。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原则、等级;建材配置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畅通;门、窗、家俱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规定都应波及到。协议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5)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协议步轻易忽视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如下几种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原则的制定等。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购房协议陷阱一、单方扩大解约权实例:《××居商品房认购书》中规定:“若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十天内未能依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及交付首期房价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商品房认购书,并不退还定金。”实例:《××花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规定:"若乙方违反协议书中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将本协议书所指商品房另行发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点评意见:签订或解除协议必须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者解除。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商品房买卖中,买受人迟延履行债务,出卖人要进行催告,催告后,买受人尚有三个月的宽限期,如在此期限内仍未履约,方可解约。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