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房屋发售人):乙方(房屋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发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足理解该房屋详细状况,并自愿购置该房屋;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房屋详细状况1、甲方发售的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的第三层(无产权);房屋构造为砖混,两室两厅,建筑面积平方米
2、整栋房屋占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获得方式为出让,土地出让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栋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分摊,不随房屋转让,仍然归甲方所有
3、房屋交房原则⑴、内墙为水泥砂浆墙面;⑵地面为水泥砂浆毛地面;⑶顶棚为水泥砂浆顶棚;⑷卫生间预留上下水管接口,无卫生洁具;⑸、厨房与餐厅的隔断有乙方自理;⑹窗为铝合金窗;⑺门只装进户防盗门,室内门自理
注:该房所有地面、卫生间、厨房墙面均为瓷砖贴面,费用由乙方单独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房屋用途1、该房屋用途为居住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变化房屋用途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为单位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签订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剩余购房款于甲方将钥匙交付乙方当日一次付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房屋建成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时,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5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0后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房屋发售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乐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