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第三中学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忻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神池县教育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指导,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通过评价来达到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励和发展学生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且要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关注学生德、智、体美等多方面的发展潜能;使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要关注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情感体验、学习态度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发展
2、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充分体现学生的发展性与个体性差异,注重学生成长的过程,促进学生自主、主动、创造性发展,使评价工作成为学生、教师、学校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教育过程
3、科学性原则
建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评价方法,严格评价程序,开发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素质
4、多元性原则
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信息系统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途径立体化,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