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状况1、甲方将其拥的坐落在太原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3、该房屋既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加以阐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给房屋时的验收根据
二、租赁用途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就房路所有权的有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三、租赁期限1、该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准期交还,乙方如规定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种月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房屋内配套设施保证金(小写)元整(大写)元整,甲方须在解除本协议步退还给乙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租赁费支付方式为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
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电话费及其他有关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应自行承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六、房屋修增和装饰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妥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
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妥或人为原因除外
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