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广州仕邦人资源有限企业佛山分企业劳动者(乙方):身份证号码:使用说明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本协议步应认真阅读,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协议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协议参照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晰;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约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详细明确,并不得低于用工地当年最低工资原则;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第十二项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五、用人单位工会或员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
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的各项劳动原则,不得低于集体协议的约定
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协议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协议第十二项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协议的附件,与劳动协议一并履行
七、签订劳动协议步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并不得单方涂改
八、本文本不合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名称:广州仕邦人资源有限企业佛山分企业姓名: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陈景峰户籍地址:经济类型:私营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通讯地址:121号东建大厦第二十四层JK室电子邮箱:电话:400-716-2588联络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如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协议期限:(一)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