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建工集团第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钢材购置协议需方(甲方):建工集团第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供方(乙方):商贸有限企业签订地点:遵义签订时间:购买合同需方(甲方):建工集团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供方(乙方):商贸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充足协商,就甲方购置乙方钢材、小型型钢产品(如下简称“产品”)等有关事宜到达本协议
1、本协议项下产品包括各类建筑用钢、小型型钢等;由于乙方供应钢材到各个项目部的用钢规定不完全相似,因此需按《项目部主材供货计划单》进行确定
2、乙方保证对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对此主张任何权利,且保证产品是任何第三方不能依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主张任何权利的产品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随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查汇报(或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字资料
4、本协议项下产品单价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我的钢铁网》上出货当日的对应钢材品牌市场行情单价加100元/吨计价(含运费和下车费)作为结算根据
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价款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同步乙方在交付货品三十天之内,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5、乙方需保证按《项目部主材供货计划单》所列明的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规定进行供货,若市场原因导致供货品牌发生变化,则乙方需参照《项目部主材供货计划单》所列范围内选定供应范围,单价按实际供应品牌单价执行
6、运杂费及吊装费用统一按《钢材运杂费、吊装费收取原则》进行
2、产品交付交货地点:建工集团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企业医学院项目部,接货人必须是甲方指定人员收货人:身份证:电话:2
1、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时间根据《主材入库单》双方签字时间确定
2、货品运送抵达交货地点途中发生的丢失、毁损、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