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XJS-ZC-15-086钢构造工程承包协议发包方:上海兴中建设发展有限企业承包方:上海益乐实业发展有限企业二○一四年十一月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汽车服务加工中心新建项目”项目的钢构造优化设计、制作、安装事宜(如下简称“钢构造”)到达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双方到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汽车服务加工中心新建项目1
2工程地点:浦东新区曹路镇1街坊32/4丘(金穗路靠近秦桥路)1
3工程内容:详图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地面以上的所有钢构造及屋墙面系统(详见协议价格清单附件)
4总工期:1
1动工日期为5月25日第二条双方责任2
1甲方责任:2
1按协议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程安装所需水、电线路的接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保证安装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的重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送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保证乙方吊车进场行走路线,吊车场地扎实,有足够大地耐力,不陷车
5向乙方提供钢构造拼装场地,租借材料、重要工具临时寄存仓库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精确
7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8甲方应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并承担对应的责任
9甲方代表的指令、告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订姓名和收届时间后生效
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甲方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导致的损失,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2乙方责任:2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钢构造制造、安装,保证符合设计图纸(此处设计图纸指甲方提供应乙方的上海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的施工蓝图)的规定、本工程使用规定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