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造工程承包协议发包方:承包方:二○一五年五月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月子会所”项目的钢构造优化设计、制作、安装事宜(如下简称“钢构造”)到达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双方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月子会所钢构造隔层、钢构造电梯井道等工程()1.2工程地点:友谊西路号1.3工程内容:详图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地面以上的所有钢构造及屋墙面系统(详见协议价格清单、施工图等附件)。1.4总工期:35天1.5动工日期为:5月6日第二条双方责任2.1甲方责任:2.1.1按协议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2.1.2提供工程安装所需水、电线路的接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2.1.3负责保证安装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的重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送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2.1.4保证乙方吊车进场行走路线,吊车场地扎实,有足够大地耐力,不陷车。2.1.5向乙方提供钢构造拼装场地,租借材料、重要工具临时寄存仓库。2.1.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精确。2.1.7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2.1.8甲方应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并承担对应的责任。2.2乙方责任:2.2.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钢构造设计、制造、安装,并保证符合设计图纸(此处设计图纸指乙方提供应设计院并经设计院审核盖章的施工蓝图)的规定、保证本工程使用规定和技术附件的条件。2.2.2根据设计院审核盖章的施工蓝图进行加工制作,加工和安装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和本工程使用规定,绘制施工详图,编制并提供四套符合城建档案规定的钢构造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甲方进行审图工作。2.2.3及时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对应进度记录报表。2.2.4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用的用电、机械、防火等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2.2.5遵守地方政府和小区管理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及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规定承担对应的手续费用。2.2.6做好施工现场原建筑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2.2.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2.2.8负责现场钢构造构件的卸货工作。负责所卸材料的清点、整顿、堆放、保管、搬运等。2.2.9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和安装原则进行施工,否则承担一切后果。2.2.10乙方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并保证数据的精确性,施工后进行复测。2.2.11必须在施工制作、安装等阶段准时填写有关质量监测等施工资料,不得后补;并对甲方或监理的检查验收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2.2.12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及甲方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规定,清除钢构造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2.2.13乙方对所安装钢构造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两年,但质量保证为设计年限。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竣工之日定为竣工验收之日或甲方开始投入使用之日。2.2.14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2.2.15乙方的规定、祈求和告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订姓名和收届时间后生效;乙方代表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和协议规定组织施工。第三条工程进度3.1乙方收到预付材料款后三日内,开始进场施工。3.2乙方完毕钢构造加工制作,并告知甲方进行发运进场的详细时间及方案。3.3乙方应在安装动工前3天,将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在2天内予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方案已经同意。乙方须按同意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规定提出改善措施。3.4对如下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对应顺延:3.4.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3.4.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导致停工合计超过12小时;3.4.3不可抗力。3.4.4甲方不能按协议准时付款。3.4.5非乙方原因验收或其他配合土建、安装单位交叉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