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河南省宏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宏瑞·三号院项目部工程项目安全承包合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新乡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牢固树立安全是职工的生命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强化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特拟定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一)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尽职尽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
(二)本年度内必须确保以下指标的完成1、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2、减少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
6%;3、避免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10%;4、本工程项目按JGJ59—2011规定必须达到优良(合格、中)标准化施工现场
确保市级文明工地
二、奖罚规定(一)凡达到上述目标企业将对项目奖励如下:1、按每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500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80%计取
第2页共4页河南省宏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宏瑞·三号院项目部2、年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3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20%计取
3、最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4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30%计取
(二)凡达不到上述标准,公司将对项目做如下处理: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1)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200元;(2)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对工程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300~5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对工程项目工长罚款100~200元;(4)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并未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