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框架协议购销框架协议范本甲方:乙方: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第一条定义除非文义另有规定,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献。框架协议甲方:指,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乙方:指,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成立。注册地址为:。最终顾客:指下属的分(子)企业(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顾客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第三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顾客、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招标文献:指由甲方公布的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献。投标文献: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的招标文献而编制的投标文献,包括评标过程中签订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献。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顾客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标的物:指按照招标文献规定为完毕本协议及其项下协议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送及保险等。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详细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见附件3)。现场:指项目所属最终顾客的工作现场。第二条框架协议执行方式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订采购订单。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第三条合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原则1.本协议合用于附件1中所列项目。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合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同意无法实行追究甲方的责任。3.技术原则:按照乙方与最终顾客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第四条价格及交货期本协议项下所指货品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2)。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订本协议项下订单。1.货品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顾客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2.附件2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长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3.附件2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8周。第五条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顾客技术交流,并在接到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毕与最终顾客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订。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动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顾客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3.乙方根据与最终顾客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顾客核算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订订单的根据。第六条付款条件1.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协议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5%作为协议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告知后30天内支付协议总额的45%;协议设备所有抵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协议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额的40%;余款10%为协议质量保证金,待协议设备(或协议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2.假如采用上述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第七条采购订单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告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订采购订单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