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协议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地:协议编号:转让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让方(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标的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故意将其持有的目的企业%股权(如下称“转让股权”,包括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及与该等出资额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及义务)转让予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到达如下条款:第一条股权转让1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持有的转让股权
2本协议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转让生效的前提下,自12月31日起,转让股权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应被视为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与转让股权有关的权利并承担对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各方同意,为防止疑问,自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转让生效日的期间内(如下称“有关期间”),目的企业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中与转让股权相对应的部分由乙方享有
在有关期间,目的企业对评估基准日前(含评估基准日)的利润原则上不进行分派;若必须分派,则该等利润中与转让股权相对应的部分作为转让股权的随附权益属于乙方,甲方放弃对该等利润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4假如在有关期间,目的企业以评估基准日前(含评估基准日)的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则与转让股权相对应部分增长的出资额归属于乙方
5在有关期间内,甲方以目的企业股东的名义作出的各项股东会决策,乙方予以确认
6乙方将促使目的企业继续依法履行其与既有员工签订的各项劳动协议
7本协议各方同意,若在转让生效前,存在甲方对目的企业的出资尚未到位的状况,则甲方或其承继者在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生效后仍须对目的企业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2
1若在有关期间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对目的企业增长注册资本,则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