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网络中心各关键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轮换-1-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院区本部门内轮换;(二)本部门跨院区轮换;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
岗位轮换按我司有关-2-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四)变更劳动合同
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网络中心主任批准
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三章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岗位轮换为网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