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就本项工程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1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如下简称“本项工程”)建设中合作
2本协议中所称“本项工程”是指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协议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甲、乙双方在完毕该协议所包括的所有内容过程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别履行各方的责、权、利
第二条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2
1甲方负责协调业主在该项工程中与乙方的工作关系;2
2甲方负责将业主与业主代理人与本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献等信息及时提供应乙方;2
3甲方负责办理本项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的“履约保函”等多种手续
假如本项工程未中标,甲方应在招标单位(业主或其代理人)退回投标保证金的七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乙方
4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同乙方一起组建项目经理部,也可以采用招聘形式,在社会和乙方选聘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
被本项工程项目部选聘人员(乙方担保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及由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所有由乙方承担,由项目部发放
5甲方负责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业主负责
6甲方有权在乙方应负责的工作不能满足协议约定和业重规定期,停止乙方所负责的工作,交由他人完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
7甲方负责本项工作运行资金的控制、监督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用款计划,将业主拨付的工程款适时拨付乙方
8甲方负责本项工程的竣工决算(包括竣工资料整顿)、缺陷责任期保修的组织指导工作
9甲方负责本项工程项目的解体工作和工程回访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3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