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学院后勤管理与服务协议甲方:***学院(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学院后勤服务总企业(如下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足发挥后勤服务工作对甲方教育教学的保障作用,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需求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后勤服务框架协议》、《后勤服务项目资产托管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第二条本协议波及的后勤保障性服务项目包括:餐饮服务与管理、学生公寓住宿(小区)服务与管理、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养护服务、楼宇物业(包括安全管理、保洁服务、节水节电管理、房屋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等)服务与管理、零星维修服务、校园给排水服务、校园供电服务、冬季供暖服务、学生开水供应服务、学生洗浴服务等。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第二章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第四条甲方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甲方行使国有资产、服务质量监控职能,负责与乙方恰谈后勤管理与服务协议;负责与乙方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及其他专题服务协议;负责监督乙方协议执行状况和与乙方结算;负责协调甲方各部门、各单位与乙方的关系。甲方财务处负责收取学生住宿费,负责向乙方拨款。甲方财务处、审计处负责对乙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审计。甲方人事处负责对乙方用人制度、工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甲方学工部、学生处和各系部应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延伸到学生公寓和小区。甲方保卫处负责对乙方安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甲方各系(院)和有关部门,要为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便利。第五条乙方使用所托管资产对师生员工开展服务。甲方制定各服务项目考核措施,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平常检查,服务项目集中检查每周一次,项目考核每月一次,并根据检查和考核评价成果对乙方进行奖惩。第六条甲方审批后勤公用设备、设施的大修、更新和新设备添置计划,新购入设施设备需要交由乙方托管时,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签订资产托管补充协议。第七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各住宅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第八条甲方根据考核成果和费用提留、扣减状况,按月与乙方据实结算服务费余款,结算时间为当月25日至下月5日。第三章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第九条乙方作为后勤服务实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范围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民事权利,承担规定的民事责任,对外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责任。乙方要加强成本核算,要设法提高劳动效率和设施、设备运用率。第十条乙方从事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业务部门、甲方主管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第十一条乙方参照国家对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受到政府有关部门惩罚时,由乙方承担对应责任。各项目服务费中人员工资暂按当地最低用工成本(含保险)执行。乙方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协议,独立承担用工法律风险。乙方聘任甲方原在编正式工时,其档案工资与当地最低用工成本(含保险)差额由甲方按月补齐。乙方聘任员工时对相似或相近岗位,应考虑职工不一样技术等级人员的合理搭配比例;对供水、供电、压力容器及设备、特种设备维修管理等特殊行业技术工种需聘任校外合格人员时,其用工成本由双方参照社会同行业原则协商后确定,与当地最低用工成本(含保险)有差异时,双方据实调整。第十二条乙方要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原则收费;第十三条乙方须公布服务承诺内容,设置昼夜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接受和答复师生员工的各类祈求;须设置服务投诉电话,接受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贯彻贯彻。第十四条乙方的房屋建筑修缮、设施设备改造,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规划;未经甲方容许,乙方不得变化房屋用途和布局、不得调整水电管路线路、不得破坏房屋承重构造;因乙方维修和施工管理不善而使甲方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过程中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