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关不需交协议印花税(一)印花税应税凭证我们审核了贵企业1—8月份印花税申报状况,我们认为如下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应缴纳印花税:“”如下协议合用税目错误:以上协议贵企业都认为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技术协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有关对技术协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告知》((89)国税地字第034号)规定,“”印花税技术协议税目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征询、服务等协议,其详细范围是:一、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行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一样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合用不一样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协议,合用技术协议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行许可所书立的协议、书据,“”合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二、有关技术征询协议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征询协议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签订的技术协议
有关项目包括:(一)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研究项目;(二)增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三)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协议
均应按照技术协议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征询不属于技术征询,其所立协议不贴印花
三、有关技术服务协议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服务协议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协议、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服务协议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处理有关特定技术问题
如为改善产品构造、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行方案,进行实行指导所签订的技术协议
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原则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书立的协议,不属于技术服务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人员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