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采购协议范本监控设备采购协议范文一甲方(需方):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1.1协议总价格:本协议设备及有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括设备抵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送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第二条付款方式:2.1货款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2.2发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第三条设备交货:3.1交货日期:协议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20xx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3.2交货地点: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祈求,乙方接到祈求后应对设备进行对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第四条包装运送:4.1包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品包装不善致使货品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4.2运送方式:由乙方承担运送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详细的承运单位和运送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4.3运送保险:本协议设备运送中应进行运送保险,价值按协议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4.4运送费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运送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设备初验:5.1设备抵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协议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企业支付货款。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规定。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假如在开箱检查中发现货品有损坏、缺陷或与协议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第六条设备产品质量原则:本协议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步满足如下原则:6.1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对应产业原则;6.2通过国家或行业有关的产品测试;6.3生产厂家对本协议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第七条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7.1设备安装:本协议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简介设备产品的安装措施和技术规定,在安装期间应常常进行技术指导。7.2系统调试:本协议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毕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假如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阐明书等错误导致设备损坏,乙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企业进行,详细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约定,详细时间由甲方告知乙方。第八条售后服务: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处理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种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代,假如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波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8.3在顾客使用中,假如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协议规定规定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对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送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状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8.5虽然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状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1)顾客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