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运送协议甲方:乙方: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送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一、施工地点:二、工作内容:运送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到工程竣工为止。四、计量措施: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根据。五、结算单价: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元/T.每增长1公里每吨增长元。2、其他状况根据工程实际状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3、起步运距是1公里。六、支付措施:1、工程进行二分之一时,支付已完毕运送量工程款的50%.2、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所有运送量工程款的70%.3、年终所有支付完毕。4、最终止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括在上述单价中。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送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送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协议。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惩罚。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2、在运送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围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对应的费用,同步乙方不能由于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4、乙方提供的运送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很好,证件齐全有效。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导致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6、乙方在运送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7、乙方在运送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导致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有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置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送材料必须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有关交通规定而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协议法及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2、因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导致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规定期),乙方应照价赔偿。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协议条款或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