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开发居间协议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地址:居间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地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开发客户
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居间关系确实定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居间人的关系即确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服务协议,由甲方为客户提供【指定服务】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限范围及义务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委托,并应在甲方的指导下,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开发符合甲方规定且依法经营的合格客户
2、乙方有义务促成并协助其所开发的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服务协议
3、乙方在客户开发过程中所需的多种简介、文献、资料、宣传品等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对其内容、形式私自更改
4、乙方应对客户资料及在工作中波及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有关文献资料和信息向任何第三方传播或泄露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兼任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居间人,或为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相类似的业务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因乙方违法而受到有关部门惩罚时,或承担对应责任时,由乙方自行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仅能以甲方居间人身份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不得以甲方名义直接开展工作,不得以甲方名义私自向客户做出任务承诺、签订任何协议、出具任何书面文献等
8、除依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居间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客户方任何形式的酬劳,不享受甲方支付的其他酬劳
居间服务费发放所波及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的酬劳1、居间服务费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提供居间服务,引荐企业负责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