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技术服务协议(安全原则化技术服务)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协议法》及安全原则化建设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安全原则化创立征询、指导、服务或考核,经双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意见,签订本协议
协议签订的重要法律根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
、本协议约定服务的项目类型■A
安全原则化征询、指导、服务■B
安全原则化建设考核三
协议内容项目名称:XX铜矿《安全原则化技术服务》项目(一)安全原则化征询、指导、服务1
乙方按规定,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提供安全工程技术服务,并按程序完毕有关工作
甲方支付乙方协议款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入现场,按照安全原则化建设之规定,指导委托方开展安全原则化自评工作
根据初次自评状况,按原则化建设规定指导企业开展原则化创立文献的编撰与实行,督促企业持续改善与完善
安全原则化体系确定后,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编撰安全原则化自评汇报
(二)安全原则化考核1
项目方提供考核申请及原则化自评汇报后,委托乙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并出具现场考核意见
受委托方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书及项目方原则化创立运行状况,在二个月内完毕编写原则化建设考核汇报,提供委托方向安监部门申请等级认定
甲方责任(1)甲方及时制定安全原则化目的,组建原则化建设领导机构,作出原则化建设承诺,及时检测绩效,不停完善和持续改善
(2)准时支付费用,逾期每天应支付费用的3%违约金
(3)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对应的办公条件
(4)不得宴请或馈赠礼品、礼金给乙方人员,并杜绝其他干扰工作公正性的行为,否则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1)准期向甲方提交指导意见或考核汇报
(2)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