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的补充协议甲方:乙方: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协议的补充,与劳动协议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总监、总代或专监;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我司内或委派合作企业)。三、工作薪酬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派制度,方式和原则执行。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元/月;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原则工资和现场补助。总额元/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资质津贴元/月(所有的证件都必须注册甲方单位),职称补助元/月;现场补助为:通讯补助元/月,交通补助元/月,伙食补助元/月,月奖金即浮动工资元。年终绩效考核,从签订劳动协议开始,每月甲方为乙方预存元的绩效考核奖,协议期满根据绩效考核措施,一次性予以发放奖励。若协议期未满提前离职,取消该项奖金。3、甲方除了安排乙方承担一种相称项目的常驻总监外,还可根据项目状况,此外安排乙方担任2至3个项目的非常驻总监。4、在协议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衔接不上,乙方在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原则,向乙方按月支付酬劳。5、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为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四、工作时间每月现场就地休息4天,不可以累积休息。工作满一年给30天的探亲假(此假已含法定假)。乙方的休假申请须经甲方同意,并且甲方有权根据其自身的业务状况规定乙方提前或推迟休假,或规定乙方提前终止休假。探亲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每年予以一次1000元的探亲差旅费报销。五、奖惩状况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或违约(甲方与业主的多种协议合约协议),而被政府有关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行政惩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在建工程监管列入监管黄色警示的监理企业的,被停标的;或被责令改正,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监管黄色警示,六个月内财政投融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不得作为选择其为中标人的监理企业的;或被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黄色监管警示的监理企业的;或被通报批评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扣罚当月奖金,取消乙方年终考核奖。若被业主或有关单位罚款的,乙方及有关负责人应承担二分之一的罚款。若乙方在工作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受到设区市级政府有关部门、设区市级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通报表扬的,予以嘉奖一万元的年终考核奖奖励。六、劳动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劳动保险、福利和劳动保护。2、甲方应根据员工的劳动状况,给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七、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规定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原则完毕;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甲方规定的工作原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完毕;3、甲方在制定规章制度、部门规定期应通过民主程序,吸取员工意见;4、甲方因业务需要有权规定乙方加班;5、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如乙方对此提出异议,双方无法到达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解雇乙方,不受劳动法提前30天告知的限制;6、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原则和聘任协议的规定,按规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薪酬;7、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提供完毕工作任务所必备的设施;8、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及业务内容有义务作必要的指导及讲解;9、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提高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机会;10、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行为决定奖励或惩罚。11、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12、当甲乙双方劳动协议期满,乙方若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重要负责人,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延长协议期,直至该工程项目结束为止或者续签劳动协议。乙方应从诚信、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服从甲方的安排。13、当甲乙双方劳动协议期满终止或者解除,假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能将甲方的有关财物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暂扣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及经济赔偿,直至乙方履行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