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种月;劳动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协议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协议期限。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协议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协议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十年的;(三)持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协议的。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联络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劳动者)姓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协议。一、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本劳动协议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时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详细职责和规定。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准时完毕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一)原则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原则工作进间。(三)不定期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足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合适方式,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期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实行。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四、劳动酬劳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派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派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奉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第八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原则为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奉献确定。(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派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原则为。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近来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状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