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大会召开前,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初审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我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积极应对困难与挑战,团结一致,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实现了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和市场波动超出预期,部分指标完成不够理想,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结构调整阵痛加重,投资增长后劲乏力,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第三产业增速缓慢,一些企业困难较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新增长点亟待培育,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各项改革任务有待进一步落实。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体现了“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要求,符合我区经济新第1页共3页常态的发展实际和民生期盼,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我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进一步落实好稳增长各项政策,努力破解要素瓶颈制约,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经济运行预测监测,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精准应对,切实加以解决。促进投资较快增长,创新投融资机制,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现代产业、社会事业、服务业、生态环保、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建设。增加居民收入,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升级。提升加工贸易,做实边境贸易,促进对外贸易扩量提质,提高出口贡献率。积极挖掘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不断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继续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二)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工业创新发展工程,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营造创业创新氛围。以园区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创造新业态,增强整体竞争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在一些高端产业发展上取得突破;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建设服务业集聚区,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质量,推进现代农第2页共3页业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三)继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拓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