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协议协议联营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联营合作协议协议1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通过充足的可行性研究和互相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联营项目概述1、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双方的联营项目为: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生产、销售贝塞尔混凝土业务
2、甲、乙双方并协商约定:双方合作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甲方须无条件按双方约定的市场价采购,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项目内
第二条联营方式1、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另行成立联营实体,确定以乙方企业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本协议项下联营业务,并独立核算
2、甲、乙双方并约定,联营生产贝塞尔混凝土业务的厂址定在甲方所开发的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内,甲方并须向甲方转让50亩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双方另行再签订)乙方须增长后期土地使用面积时,甲方在市场同期价格条件下优先转让给乙方
3、乙方自行购置对应的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
乙方因购置该贝塞尔混凝土生产系统设备而产生的生产成本,纳入联营成本
4、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联营实体,为天生桥特色产业园唯一混凝土生产和供应商,该联营实体生产的混凝土应保证优先供应给天生桥特色产业园
5、乙方对贝塞尔混凝土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享有所有所有权
第三条盈余分派1、双方协商并一致约定:在本协议联营期限内,在联营实体独立核算,扣除所有联营生产混凝土的经营成本及税后的利润后,甲、乙双方按三七开方式分派,即:甲方分派30%的税后利润,乙方分派70%的税后利润
(利润的分派以双方共同委托制作的联营实体财务报表为准,并在联营实体的每一种会计年度内实行分派
)2、双方并一致同意:甲方向本联营实体(乙方)采购生产的贝塞尔混凝土,均按市场价供应,甲方并应保证本联营实体采购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