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姓名:***项目部临时用工聘任合同书项目名称:云南省***签订日期:8月9日签订地点:签订劳动协议须知一.本劳动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云南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二.签订劳动协议应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劳动协议应当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有约定事项的,经审查立案编号,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协议内容不得涂改。四.劳动协议依法签订后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五.劳动协议期限内协议条款发生变更或者劳动协议期满续定的,应将签订的有关“协议书”附后。甲方(用人单位)简要状况单位名称云南***工程地址云南省部门负责人***备注乙方(应聘人)简要状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居民身份证号码职称或技术等级技术专长住址本人简︵包括主要学历︶年月至年月在何处任何职(工种)一、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协议期限自8月9日起至该工程完毕货品吊装时止。以完毕塔式起重机吊物、塔式起重机检查保养、完毕塔机交接班工作记录、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现场管理制度等工作任务为考核原则。每月工资发放时扣工资总额的10%作为风险金,到每年年终或工程完毕货品吊装时由甲方对应聘人的工作内容(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反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及导致塔式起重机的损害)考核合格后全额返还,并可酌情合适奖励;考核如有不合格将作对应扣出。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工、塔式起重机信号指挥工。工作地点为云南省会泽县。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惜生产工具和设备,准时、按质按量地完毕甲方规定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导致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期工作制。执行不定期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毕施工现场工作任务状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四、劳动酬劳第九条在履行协议期间,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金额为:大写:贰仟元(小写:.00元),其中扣风险金200.00元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已含多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除在施工现场内上班期间因工伤残的状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外;其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六、劳动协议的解除,终止和续定第十二条履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六章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四条劳动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协议的意向告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协议或续签协议手续。第十五条甲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步为乙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七、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六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款项:1.甲乙双方的劳动协议属临时用工关系,本协议合用于甲方在履行会泽牛栏江小岩头电站工程货品吊装期间。2.工程货品吊装完毕后,劳动协议自行解除,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和其他费用的支付。3.如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劳动协议需要续签的,有关事项再行约定。4.乙方食宿由甲方负责。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