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XX年计划和XX年总结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主管局的安排布署下,我县2014年医疗保险工作紧扣年初确定目标任务,通过扩面征收、加大两定监管力度、着力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等措施,全县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平稳开展,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任务完成情况1、城镇医保基金征收情况。1-10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3837.7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207%,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1027.06万元、完成市重点任务数的102%,预计12月底可征收13010万元、可完成市重点任务数的12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275.8万元(含失地农民到位资金323.5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208.49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的197%;公务员医疗补助征收610.6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数的180%;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征收565.83万元,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数的142%。2、城镇医保参保情况。截止10月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43万人,参保率达96%,完成市重点任务数的104%。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5.57万人、完成绩效目标任务数的121%,较上年新增1811人,完成绩效目标的22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85万人,完成省、市民生任务数的10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万人,完成市重点任务数的105%。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数1.6万人、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23万人。3、基金收支情况。1-10月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3837.7万元、支出10905.41万元,累计结余12893.5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2959.08万元、累计结余14752.18万元(统筹基金当期结余1386.55万元、累计结余8292.9万元),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达到年初下达绩效目标要求。二、主要做法(一)强化征收扩面,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1、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抽调业务骨干组第1页共4页成宣传组,共印制各类宣传资料10余万份,深入我县重点镇、社区和企业进行医保政策宣传,特别针对失地农民参保政策进行了重点宣传。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协商,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资助城镇低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文件,标志着我县所有在册的城镇低保对象均可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截止10月底,我县共有4066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切实强化征收稽核。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医疗参保人数缴费申报稽查工作》的通知,4、5月收集整理参保单位申报参保人员及缴费工资470个,完成率91.08%,比上年同期增长5.6%。8、9月开展征收实地稽核,共稽核参保单位32个。3、严格实行目标考核。按照市、县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将参保指标量化分解到各镇,将其纳入县政府对各镇的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完成进度缓慢的镇,由主要领导带队,专程到这部分镇,召集镇分管领导、社保中心主任和业务经办人员一起分析原因,研究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通过上述措施,截止今年10月,我县共新增参保单位21个、新增单位参保人员1811人;个体参保11429人、较去年同期新增2024人;城镇居民参保续保98545人,较去年同期增加3854人。(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一是把好就医人员管理关。在定点医疗机构中推行参保人员身份查对制度,要求医院医护人员对住院病人进行身份查对,人证相符后才出具相关住院手续到医保科进行复核。由专人负责每日开展医疗机构实地巡查、抽查,核实住院人员身份、严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等违规情况。1-10月异地电话调查2000余份,外伤申报等800余份,调查50余起,共查处违规30余人次,拒付违规费用30余万元。二是把好基金使用关。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并按照监管对象不同,分别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金保系统网上监管,确立以民营医院、总控医院、异地医院、一级护理为重点的监控方案。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做好监管记录并按月在对帐结算时扣除违规费用;随机抽查各定点医院2个月的全部住第2页共4页院病历,对所查病历违规比例高的医疗机构,增加1个月病历抽查,对个别违规情况突出的科室再增加1个月病历抽查。全年即将完成30家医院连续两个月的病历检查,共抽查病历1000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