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及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新安中学安全责任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
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