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广东省南雄市员工劳动合同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使用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书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发行
二、本协议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员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协议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协议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原则工时、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
六、本协议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洁、精确,并不得私自涂改
七、本协议(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现住址:经济类型: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选择一种协议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1、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协议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告知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选择一种)1、原则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期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