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重庆国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企业一、租赁车辆状况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号车辆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黑色,该车辆车牌号为
2、甲方负责提供应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送证、税讫、检字,并承担对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1、租赁期限为201年1月1日至301年12月31日
租金:12个月合计计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为:201年12月31日前付清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似)及其复印件
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运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发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起的第三者责任
3、其他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提供车辆应当合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经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对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