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单位对班组长的考评管理,统一班组长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考核评价班组长,推进班组长加强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
第三条班组长的竞聘、民选或行政任命人选必须是班组长后备人才库成员,在经所在班组一半以上职工同意、单位领导审查后,报人事企管处审核通过,方可任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章班组长考评第四条由所在单位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评项目按照民主测评30%、班组评价结果20%、指标完成情况30%、领导评价20%进行
第五条民主测评内容1
思想品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处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勤奋敬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组织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分析、协调沟通,方法得当;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严谨,精细管理,敢于承担责任
岗位技能:有较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实践经验,勤于学习思考,善于过程控制,注重工作效果;严格执行岗位技术标准,认真落实各项规程标准执行,积极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班组团队精神:班员遵章守纪,遵守社会公德,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违法乱纪行为;班组内部团结,家庭和睦,互相帮助,集体荣誉感强,工作积极向上,生活态度乐观;班内民主,班务公开,无上访等行为发生
工作业绩成效:班组长作用突出,班组执行力较强,指标完成好,有较强的自主管理能力
第六条班组评价结果按照特级班组100分,优秀班组90分,良好班组80分,合格班组70分,不合格班组≦60分
第七条指标完成情况各单位根据班组指标综合完成情况分五个档次:指标完成突出100分、完成优秀90分、完成合格80分、指标完成基本满意70分、其它≦60分
第八条领导评价由班组所在作业区领导对班组长评价,评价分突出100分、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