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劳务协议工程名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协议。甲方聘任乙方为项目施工员。一、劳动协议期限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主体至装饰工作任务完毕时止(详细以实际工作月数或年度为准)。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1、作为长驻工地代表,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2、在项目经理授权下协调各施工班组间的有关问题。3、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材料管理引起的质量问题负责,对材料质量做好记录定期上报。严格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督班组操作与否符合规范。4、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现场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组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5、按规范及原则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6、配合现场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参与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估。对因设计或其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布署。7、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非甲方责任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赔偿除工伤保险外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协议期内,如因违法违纪或因病、非因工作负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8、完毕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劳动酬劳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元/月。2、甲方每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原则上压一种月工资。四、其他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