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及广XX县区科协、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2006年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科协计字〔2006〕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
为保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XX县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1
服务大局原则
要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XX县区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
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突出特色原则
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
XX县区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XX市科协、第1页共7页市财政局
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
在“十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