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XXX经办人:XXX乙方(承租方):重庆XX餐饮管理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XXX经办人:卜元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的有关事宜到达双方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物基本状况1、房屋坐落于:湖北XXXXXXXXX食堂场地,建筑面积共4495平方米
租赁用途为:大众餐厅、特色餐厅、清真食堂等项目(详细项目需向甲方报备许可)
2、甲方于7月20日将房屋按照约定条件交给乙方
3、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物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状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二条场地有效期限场地有效期限自年9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合计伍年
第三条场地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收取房屋租金按422元/㎡计算,第一年场地使用费用计: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陆仠捌佰玖拾元整(¥:1,896,890
00元);房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10%递增
于每年9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费用以(□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至湖北XXXXXXXXXXXXXXXXX指定账号
第四条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场地有效期限内,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其他费用所有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学院统一原则据实结算
第五条保证责任1、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
00元)作为履行协议、提供商品质量、卫生安全和清理经营债务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时,经乙方清理完毕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时,由甲方自协议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若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违约、发生服务质量和卫生安全事故、协议履行期满未清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