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劳务分包协议甲方:乙方:(劳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文本,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为保证工程质量,加紧工程进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贯彻的同步,减少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确定如下条文,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址:三、工程概况1、构造形式:框架构造;2、层数3、建筑面积:4、施工工期:365天,从XX年9月日动工至从XX年月日竣工。(工期的规定,以总协议承包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四、承包形式、内容、结算单价: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人工费单价包干的形式结算,按实际完毕的工作量计算,工作量以现场工长每月的收方结算单为根据,人工费单价按四川省估价表sgd5-XX定额中基价人工费×的系数作为结算价。2、承包内容:强弱电、给排水、弱电预留预埋、雨水管、地下室消防预留预埋等系统,以甲方提供施工图中应包括的一切内容。3、劳务费结算单价:(1)劳务费:按四川省估价表sgd5-XX定额中基价人工费×的系数×工作量;劳务费总额万元(暂定)祥见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双方核定)。其费用包括下列内容:a)定额中的章册系数以及超高系数和脚手架搭拆费不另计。在所乘系数中已综合考虑。b)劳务企业对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费用在所乘系数中已综合考虑。c)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间的材料、机具及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和楼层守护工作费用;但卫生洁具和线、缆的保护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2)其他费:非工程用工(如临时水电用工等),量大时按四-3-(1)条执行;量小时则按现场零星计时用工计费。零星计时用工发生,则按每工元计算。工程各分项和子项的人工费单价清单汇总表在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步,作为协议附件。五、履约保证金:1、为保证该协议的正常履行和该工程质量的保证,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自愿将人民币万元存入甲方帐户内,作为对协议的履约担保。假如该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正常履行完毕,到达了整个协议内容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并与建设单位办完书面工程移交手续(规定盖建设方、施工方印章)后,由甲方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订意见后上报经理审签,次月30日前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假如违反了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中扣款部分和本协议第六条至十四条之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发生扣款费用的当月扣除。如超过履约担保金部分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2、若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不得超过当月实际完毕劳务费用的80%;且乙方在施工中违反了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中扣款部分和本协议第六条至十四条之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发生扣款费用的当月直接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3、乙方工程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全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六、付款方式及工资管理:1、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以当月实际完毕的工作量和项目部的计件收方清单单价作为预支劳务费的根据。(2)当月的劳务费用结算后,次月2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劳务企业每次收取劳务费用时应出具正规发票。(3)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毕的工作量收方结算(半成品暂不收方),由该项目部工长按实开出收方结算清单,预算员审核其工作量之后在收方结算清单上签订意见,质检人员对其完毕的工作质量核定之后在收方结算清单上签订意见,项目部经理对其实际完毕的工作量审核之后在收方结算清单上签字,报经理审批,审批合格之后,方可凭收方结算清单支付其劳务费。(4)乙方每月领取劳务费时,甲方每月扣劳务费的20%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和质量维保金。(5)结算周期:企业与劳务企业对该工程劳务费用结算时,以工程竣工为结算周期,且不直接对施工作业班组。竣工验收合格,并与建设单位办完书面工程移交手续(规定盖建设方、施工方印章)后,由甲方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订意见后上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