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协议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协议可以约定试用期,有效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4.本协议应当按照企业工资构造(制度)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
5.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并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6.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协议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7.填写劳动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
规定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8.签订劳动协议步,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的劳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协议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
一签约人基本状况(一)、用人单位基本状况: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络电话:(二)、劳动者基本状况:乙方(劳动者)姓名:__家庭住址(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二协议期限(三)、本协议期限执行下列款(1)、本协议为固定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
(3)、本协议为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无
(四)、本协议试用期为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五)、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规定,乙方同意在项目管理岗位上工作,详细工作内容为项目经理
(六)、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