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协议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甲方现将(工程名称)长江.上层观邸住宅小区9#楼及部分车库中所有室内石膏找平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到达一致并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地址:九州开发区长江.上层观邸住宅小区第二条承包内容及范围1、长江.上层观邸住宅小区9#楼及部分车库施工图内所有墙面、顶棚及项目部规定的其他部位,承担本工程所包括的所有石膏找平分项工程。2、与该作业范围有关工作:此项工程的所需工具、脚手架搭设,场地清洁、材料按规定码放、等一切与该班组有关联的工作所需付出劳动时间均属乙方工作,在协议价款中体现。3、抹灰工程所用的所有工具(甲方只提供施工电梯)由乙方自备。第三条承包方式及金额1、承包方式为包人工费及工具。2、单价:(1)内墙石膏找平(石膏找平后刮腻子两边)12.00元/㎡(此单价不包括税金);以上单价均为粘灰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抹灰根据项目部交底执行)。(2)涂料3.00元/㎡(此单价不包括税金)涂料根据项目部交底执行私自涂刷不予以计量。第四条机械、材料供应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搅拌机及施工电梯,其他机械设备及配件由乙方自备(包括线绳、软水管、扫帚、卷尺、墨斗、材料运送车辆、配电箱、到作业面的电线、插板等)。2、甲方提供材料工具、乙方自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拒绝使用。若乙方未提出异议,由此导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导致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起诉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条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规定为优良工程。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竣工后经有关部门及单位按国家颁布的《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进行验收、评估,并经市(区)质监站评估质量等级必须合格。不合格,二次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由乙方承担。2、乙方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自检工作,保证所有工程符合设计规定、建筑规范。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企业、质监站的管理与质量监督;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行业原则,保证工程数量、质量、安全和进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按规范规定及甲方规定进行返工,同步承担所有费用。4、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完毕。如不整改,则由甲方或委托其他人员按建设单位、监理方、设计方的规定进行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局限性部分甲方有权追偿。5、交叉工程验收程序乙方必须先挂样板间等待甲方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当日完毕必须报项目部验收并且在墙面签字确认,否则不予以计量。6、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错误,应及时整改;若迟延时间或消极怠工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7、成品墙面、顶棚直线度不不小于1.5mm、不容许有砂眼刮紋、流坠、疙瘩等现象。8、质量原则:优良(按国家规定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每天由项目部质检人员对已完毕墙面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第六条工程工期乙方保证按甲方现场施工任务单、编制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多种损失外,甲方将视详细状况,按500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多者累加。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单次顺延工期超过七天的,第八天开始甲方项目经理部和乙方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协调人,对现场施工人员调整。第七条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对甲方提供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如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方能进行操作。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工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创无安全事故工程。3、施工时乙方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若不跟班作业甲方有权停止作业,并对乙方作出经济惩罚1000元/次。4、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出、外墙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绳;违者罚款50-100元/人次。5、高架作业的材料堆放必须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