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垦区)原则厂房项目第七协议段劳务分包协议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协议签订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垦区)原则厂房项目第七协议段劳务分包协议总承包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有限企业分包人:温州翔达建筑承包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包人完全接受施工总承包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经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温州空港新区(永兴垦区)原则厂房项目1
2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1
3承包范围:第七协议段:承包范围为协议段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劳务人工
总承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桩基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门窗工程、研发车间的基坑土方及支护、耐磨地坪、屋面防水
4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二、材料2、材料供应2
1总承包人供应材料2
1总承包人供应材料:详见甲供主材表(附表1)
2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查试验费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
3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由分包人提前30天提出材料需用计划(特殊材料需提前60天,零星材料需提前5天),经总承包人审核后领用材料
当总承包人供应局限性时由分包人提出申请,经总承包人同意后在市场上采购
未经总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得自行采购材料,否则按采购总价的100%进行惩罚分包人
4总承包人供应材料的损耗规定:按《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版)规定
假如分包人领取的材料超过规定的材料消耗,超过部分总承包人按采购价格的130%进行惩罚分包人
2分包人供应材料:2
1分包人供应材料:除总承包人供应材料外所有施工用材料(含措施用料)由分包人自主采购供应,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分包人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协议规定和设计规定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