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借款协议甲方:乙方: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协议生效日期:年月日到年月日甲方:联络方式:乙方:联络方式:本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内容1、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2、本协议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二、借款期限1、本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共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三、借款金额及利率、利息1、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如下同)
2、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3、利息合计元,按支付,每期利息为元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保证本借款来源合法;2
准时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无合法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措施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
在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本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协议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甲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2
在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状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3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甲方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状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合法偿还贷款本息;5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六、偿还借款1、乙方若提前还款,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
1、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天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