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技术顾问服务协议中心有限企业(业主)与酒店管理有限企业(“管理人”)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订:本协议由如下双方于月日签订:中心有限企业,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置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位于-----------号,营业执照登记号码为:-------------------。(如下简称“业主方”);与酒店管理有限企业,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置的企业,其总部位于------号,营业执照登记号码为:----------(如下简称“管理方”)兹见证:鉴于:(1)业主方乐意按照国家五星级酒店和管理方有关原则在()地块投资建设一家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约有280间客房的五星级酒店。(2)业主方在酒店的前期规划、设计、建设、设备设施选配等过程中欲寻求专业酒店管理企业的服务,而管理方在酒店设计、建设、经营筹办、开业准备等方面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鉴此;为可以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原则到达对应星级酒店的质量原则,发明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主方特委托管理方对酒店实行全程技术支持和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实现管理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签订、修改、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1、业主的义务1.1业主将实现项目之发展与兴建,包括约280间客房和套房、酒吧、餐厅、会议及宴会室、其他支持设施、园景建设和汽车停车处。1.2业主应容许管理方在所有合适的时候获得有关建筑工地及项目的设计图、规范阐明和其他有关材料来配合管理方履行和实践本协议所提及的任务和目的。1.3业主应将有关该酒店的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景观设计、机电设计、厨房设计等任何影响酒店营运效率之事项,及时交予管理方研究及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后的三十天内,业主应将酒店设计、建设及设备的总时间表提供应管理方审阅。管理方应向业主提出合理提议。1.4本项目的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将按照管理方的原则而进行,并应把管理方对此方面的有关规定包括在内。1.5负责并承担项目的开发费用包括所有的施工、装饰、家俱布置、固定设备、运作设备和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1.6在酒店兴建、布置及配置之任何期间,业主应自费投购及维持足够之公众责任、赔偿及财物保险。1.7办理和获得所有兴建、装修、装备、经营酒店所需要的政府的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1.8为保证项目的设计和建筑能到达酒店品牌的对应原则,业主将要实行如下各项来配合。(a)在本协议签订的7个工作日内,委任一位具经验的酒店项目经理负责如下工作:-筹办和协调整个项目发展的总规划程序表-负责任命第三方的顾问(包括准备/提议工作范围)-编制预算以及对所有顾问和整体项目的成本控制-设计概要及规划-项目监督(依从设计、开支预算,时间程序等)-与管理方协调等-在平常事务中与各顾问和各承包人沟通(b)在各个技术范围中,任命一组合适的专业顾问以保证项目的设计和建筑到达“原则“。这些顾问至少应包括如下各界别:-建筑师-室内设计师-厨房设计顾问-机电工程顾问-园林建筑师-标志和制服设计顾问-灯光设计顾问-音响工程顾问管理方的顾问服务内容将不包括为业主起草和准备需要由上述各顾问企业来完毕的有关设计方案。2.管理方的义务2.1管理方应以顾问的身份,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兴建、装修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和协助,这些服务的内容会在技术服务协议内阐明。重要的服务已在附件中列出。2.2管理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的7个工作日内,应任命一位项目总监,来负责履行本协议中列明的各项义务。2.3管理方应保证提供征询服务的效率,原则上顾问应在业主递交有关征询项目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意见或提供对应的原则;假如在此期限内不能完毕评估或提供原则,应在收到业主祈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做出书面阐明。2.4管理方项目总监与其他必要的管理人员,应按照业重规定及指定地点,每月与业主举行项目筹建会议,每次会议时间不超过3天(不包括在途时间)。假如业主需要管理方项目总监与其他必要管理人员到项目地提供顾问服务,则业主需至少提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