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承运方:地址:邮码:410001电话:0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国家有关运送规定,通过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等按托运方(甲方)提供应承运方(乙方)的“产品(货品)发货清单”和“产品(货品)托运单”项目类容执行
第二条包装规定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原则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原则的,就根据保证货品运送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品起运地点:货品抵达地点:承运资格规定: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多种规定,手续完备
第四条货品承运日期货品运到期限:货品起运时间到货品运届时间,整车按每天400公里路计算,上海、深圳零担运送,期限为3日内抵达
运送质量及安全规定承运方在接到托运方告知12小时内派车到托运方指定起运地点,承运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整并配置必要的防雨工具,并向托运方交验车辆手续,司机、车辆等资料
承运方必须有一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货
托运方负责办理出厂证等有关手续
运送途中承运方必须保证托运方货品的安全,如发生雨淋、碰损、被盗等事故货品被毁及诈骗等事情,由承运方按货品价值赔偿
一切意外事故由承运方负责
货品由承运方负责货品发到货品目的地,并告知收货人提取货品
第五条收货人领取货品及验收措施货品安全到目的地后,由收货人或托运方指定的专人逐一查验收货品后如实签收
第六条运送费用,结算方式1
运送价格:2
承运方运费结算
手续必须齐全
如遇特殊状况运价另行商议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托运方的权利:规定承运方按照规定地点,把货品运送到目的地
货品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及时告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