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加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指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支持并组织实施,与重大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点新产品开发密切结合,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攻关的科技专项计划
重大专项的实施旨在集中资源联合攻关,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科交叉创新,跨单位联合协作攻关;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重点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性、跨行业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三条为加强重大专项协调管理,省科技厅成立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挂靠综合计划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业务管理部门在专项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专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
重大专项的管理包括项目凝练、组织审查、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环节
第四条重大专项原则上分为专项和课题两个层次,专项由一个或若干个课题组成
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第二章项目组织第五条重大专项项目实行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审批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的主动设计,在专项办统一领导下,由专项办组织相关各业务部门研究提出专项/课题发展重点领域,负责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并负责项目全程管理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专项备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专项中课题的全程管理
第三章项目立项—1—第七条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申报,实行直接公开申第1页共25页报的办法
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凡市(州、地)、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