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编制依据及说明第一节编制说明在充分研究本工程所有设计文件及基础施工图纸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的考察,原定的钻孔灌注桩基础由于桩径较大,场地处于外高边坡,钻孔机械无法进场施工,根据(渝建发[2012]162号)文件精神,可考虑采用人工挖孔桩;从勘察报告查得,该地质有裂隙夹层、无大量地下水、无有毒有害气体,适宜采用人工挖孔桩。因此桩基设计修改为人工挖孔桩,结合本公司人员、机械设备、技术条件等情况,编制了本工程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本公司实力,按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将可保证本工程优质、按时、安全地完成。第二节编制依据1、巫山县民政福利救助综合楼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施工图2、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4、本公司多年来人工挖孔桩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管理能力及装备水平;5、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6、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之间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⑴.《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⑵.《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⑷.《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⑸.《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9);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⑺.《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⑻.《土方与爆破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1⑼.《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⑽.《重庆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⑾.《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CB/T50323-2001);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一节工程简介巫山县民政福利救助综合楼工程施工地址位于巫山县西转盘,工程由巫山县民政局兴建,由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地质勘探,由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主体为框剪结构19层,总建筑面积约18884.75m2,±0.00相对于绝对标高272.41米。综合楼平面长度49米,宽度22.2米,平面横向~轴,纵向~轴。第二节设计慨况1、本工程基础的人工挖孔桩,持力层以中风化泥岩为桩端持力层,天然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9.90MPa。2、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泥岩,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得小于桩径,且有效桩长不得小于15m,且L/D>3。3、材料:混凝土垫层采用C20,钢筋混凝土护壁混凝土采用C20,桩芯采用C30,Ⅰ级钢筋HPB300级,Ⅱ级钢筋HRB335级,桩身保护层厚度为50mm。4、桩孔必须每挖深1000mm护壁一次,严禁只下挖不及时护壁的危险做法。强风化岩层内仍应做护壁。5、人工挖孔桩参数表序号桩代号桩端持力层名称单桩承载力特征值(KN)桩身直径D(mm)桩深(m)数量(根)1ZH1中风化泥岩6254130018~2312ZH2中风化泥岩7242140018~23133ZH3中风化泥岩8323150018~23164ZH4中风化泥岩9452160018~2345ZH5中风化泥岩10675170018~23226ZH6中风化泥岩11944180018~2367ZH7中风化泥岩14766200018~231合计436、相邻桩间距小于三倍桩径及4.5米时,应实行交错施工,保证同时施工的相邻桩间净距满足上述净距要求。7.、挖孔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每次下桩作业前必须先通风,作业中必须继续通风,为预防缺氧及有害气体中毒,必须对孔内气体抽样检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接地和使用漏电保护器。8、本工程桩挖孔过程中应先挖至设计标高,再请勘察单位现场检查持力层承载力,并取岩芯送检,合格后。先经施工单位自检断面尺寸、垂直度,轴线等合格后,再会同施工监理,质检部门,勘察单位和设计院共同验槽,验收合格后,即时浇筑桩芯混凝土。9、人工挖孔桩应采用串筒浇注混凝土,并应分层灌注振捣密实,每层厚度不应大于1.0m。10、本工程应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相关条文的规定进行基桩检测。第三节工程地质状况1.位置、地形及地貌本拟建场地位于巫山县西转盘,原始地貌属构造剥蚀中低山地貌、地形总体为北高南低,坡角350。2.地层根据钻探揭露,构成场地的地层岩石工程类型主要自上而下依次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4m1)、三叠系中统巴东组(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