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畅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和指挥部所有部门第二章相关职责和权限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应将OA以下发账号在系统平台登录、并且更改初始密码,具有公共用户的部门在本部门人员离职、劝退时应于当天修改登录密码。第四条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该全天在线,每天上班时间登录OA阅读公司以OA形式下发的行文及工作流里包含的业务表单处理、流转并保证该流程正常结束。第五条具有审批权限人员因出差或请假、外出者,应提前将指定任务授权相关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六条公司总部、各指挥部应按月发布本部门新闻1-5条。(以报道工程动态、宣传先进典型、记录员工感悟等为主要内容,展示公司的发展方向,工作技术交流、打造企业文化、为公司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第七条公司总部、各指挥部应按月使用公告功能,发布本公司内部公告1-5条。第八条公司总部、各指挥部具有审批权限的中高层领导应积极参与OA日常工作审批。第九条OA系统公共信息管理实行实名制,不得在OA系统上发布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公告或调查,尊重他人权益及隐私,言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所有使用OA系统用户要保证通过OA系统发出的文件信息、公告信息、新闻信息的内容完整准确并对发布的内容负责,不得在系统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垃圾信息。第十一条OA系统用户应及时处理待办工作(待办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第十二条凡属涉密的内容不得在OA系统上发布。第十三条OA系统管理员应每月月底最后一天进行系统数据备份。第十四条OA系统服务器必须始终保持正常运转,如有升级、大型维护等情况将提前一天发布公告,说明情况。临时紧急维护将提前一小时发布信息说明情况。以防正在使用OA系统人员发送的各种信息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十五条对长期不使用OA系统、不按统一要求进行规范使用的,将按照事件的后果情况进行处理。第三章考核细则第十六条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未保证OA工作流正常接收、转交流程的,对处理延误造成工作积压的1-3次/月罚款50元,4-6次/月100元(延误是指以系统的记录时间超过48小时仍未处理待办工作的。)第十七条OA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抽查考核,对长期不使用OA系统、不按统一要求提供办公信息,信息数据不准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具体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第十八条遗失或泄露账号、密码等,造成公司损失的罚款50-100元。第十九条伪造、盗用他人账号的将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第二十条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公告、通知、投票,上传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如歌曲、短片、等将罚款50元。第二十一条当月新闻、公告未达到发布要求条数者,将罚款50元。第二十二条OA管理员未按月对服务器数据备份者,将罚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