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生大队党小组党员考核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我大队学生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使他们成长为社会主义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我大队党小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准绳,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试行)
二、考核总则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不得无故不参加各级党组织举办的任何党内活动,参加支部大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第四,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第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第六,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积极参加院、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大队学生树立榜样
第七,学生党员要经常了解所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入党动机
第八,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学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第九,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党支部汇报情况,党支部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