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一、总则为确保本标段公路的“畅、安、舒、美”,承包单位应对该标段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的维修保养,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应会同业主等有关部门迅速排除交通阻塞,并及时修复被损设施,做到“五修”、“五清”、“五无”,五修:路面要修补,路基要修整,设施要修复,路容要修饰,设备要修理;五清:设备要清洁,边沟要清理,路障要清除,桥涵要清淤,路牌要清楚;五无:路面平整无坑,设备完整无恙,边沟畅通无阻,标志清晰无污,桥隧完好无损
(一)公路养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除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道路畅通,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通过巡视等方法及时掌握公路的信息,预测并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为确保公路设施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应以机械化养护为主
在公路设施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服,夜间作业着反光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养护管理人员应搜集与掌握有关公路设施的路况,受灾等动态信息,以及公路、桥梁构造物的形态、尺寸等静态信息
(二)资料1
承包商中标后应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路况及养护工作台册,格式应按业主规定的格式进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业主规定的报表2
承包商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配合做好业主推广的设施管理系统等一系列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应用工作
(三)养护维修及作业要求1
公路设施养护质量公路设施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以及养护施工安全文明要求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上海市现行规范标准,具体包括:《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
2-2001)《公路水